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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

    根据哈编字[2003]139号文件关于设立哈尔滨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和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的批复精神,哈尔滨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和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隶属市档案局管理,为独立的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
、接收、保管、管理市政府办公楼内各机关的全部档案,并按《哈尔滨市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

      2、依法监督指导市政府楼内各机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与楼内各市直部门配合对其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
、依法开展对市政府楼内各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档案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
、为市政府楼内各机关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并对所保管不需要进馆的档案与主管单位协商进行鉴定、销毁.
       
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于 2004720 搬入市政府办公大楼十四层办公(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开始履行集中统一管理府大楼内各机关档案管理职责。档案管理中心建有查档室、微机室、办公室、档案库房等办公专业用房,总面积650平方米.现配备4名工作人员,设一正一副2职处级干部。
      
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在市档案局内部又称"监督指导二处"。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的职能于20072月,调整到市档案局编研保管处。
                中心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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