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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东北网4月30日讯 让全社会了解和关心《条例》,自觉运用《条例》维护合法权益,推进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互信。29日上午,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在中央大街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日活动。省委常委、副省长盖如垠出席并讲话。

    于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政务公开的行政法规,其从法制高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外,其他信息一律公开。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行政服务中心、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等载体,获取自己想要的政府信息。

    盖如垠在讲话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政治高度出发,认真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有关部门要及时、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省、市有关部门现场为市民发放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并进行了问题咨询和解答。(稿件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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