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
为坚持依法行政,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正性、公开性,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档案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全市档案中长期规划; (三)全市档案改革创新政策措施; (四)公务员培养、培训的政策措施; (五)档案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制发; (六)重大处罚案件; (七)机构设置、干部任免; (八)规模较大投资项目招投标预案; (九)目标管理考核。 二、公示方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公告等形式公示; (二)通过市档案局网站公示; (三)公示期限为一周,涉及重大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公示期。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结束后由主管处室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予以吸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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